项目编号:HG2023-GL479
现对广西智投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1月第二期劳务施工(监控系统设备安装等)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通知如下,如本补遗通知书与招标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遗通知书为准:
一、删除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证明材料中“⑥实缴注册资本验资报告。”要求。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拟委任的项目人员资历表后应附证明材料中“⑤拟委任的项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人员,本表后必须附2023年1月(含1月)后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人员的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人员参加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否则不予认可。”修改为:“⑤拟委任的项目人员(实施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为投标单位人员,本表后必须附近三个月(2023年9月-11月)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人员(实施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人员(实施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参加社保(至少包含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缴费单位须为投标单位,否则不予认可。”。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三)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劳务施工部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劳务施工部分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被否决。”修改为:“(三)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劳务施工部分的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90%时,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被否决。”。
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内容相关的均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广西智投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