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广西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1月第七期劳务施工(通信管道施工)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补充与修改通知如下,如本通知与原采购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一、采购文件中涉及到税率要求的,税率均由9%调整为3%。具体修改如下:
修改前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第27页 | 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必须按照实际结算金额给甲方开具足额9%增值税专用发票。 | 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必须按照实际结算金额给甲方开具足额3%增值税专用发票。 |
第62页 | 报价应统一按9%的增值税税率填报,计量支付和结算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报价应统一按3%的增值税税率填报,计量支付和结算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第72页 | 供应商需提供合法合规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 | 供应商需提供合法合规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 |
二、采购文件中与以上内容相关的均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广西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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