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现就广西计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监控门禁及会议系统施工工程采购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如下,如本通知与采购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为准。
一、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八条 计量与支付》中的“(2)分期付款”修改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①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累计完成工程量达到合同总价的30%后20日内,且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进度款给乙方; ②施工完成且具备试运行条件之日起,期间无任何故障及质量问题,2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40%; ③项目验收合格且工程资料完成移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 ④质保期内,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甲方在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且故障问题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 ①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乙方累计完成工程量达到合同总价的50%后20日内,且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进度款给乙方; ②施工完成且具备试运行条件之日起,期间无任何故障及质量问题,2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金额的40%; ③项目验收合格且工程资料完成移交之日起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 ④质保期内,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甲方在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且故障问题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退还给乙方。 |
二、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广西计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