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G2019-GL022
1. 招标条件
崇左至靖西高速公路遗留缺陷处治工程项目已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广西金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崇左至靖西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崇靖路”)全长147.636公里。S60线为k271+416- k419+052,位于广西西南部的崇左市和百色市境内,路线起于崇左市元井村附近,与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顺接,途径崇左市江州区、大新县和百色市靖西县,终点在靖西县南侧旧州附近与靖(西)那(坡)高速公路相接。。设计速度为100km/h。本项目是《广西高速公路规划网》“横6”合浦(山口)至那坡(弄内)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路段。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房建工程等。项目实施地点范围为崇靖路k271+416- k419+052。(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工期180天(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1)财务要求:
投标人2016年至2018年三年间年平均营业额(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用于本工程的营运资金(包括有银行证明的现金资源、信贷证明)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投标人2018年度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
A.总资产在人民币3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80%;
B.总资产在人民币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2)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业绩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自2014年1月1日起,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维修养护工程(含小修保养工程或中修工程或大修工程)的施工项目;
B.自2014年1月1日起,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里程5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
上述业绩要求在2014年1月1日之后完工并交工,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通过。
(3)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人),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定注册颁发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少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维修养护工程(含小修保养工程或中修工程或大修工程)的施工项目;或1个单个合同里程5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交通土建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1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少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维修养护工程(含小修保养工程或中修工程或大修工程)的施工项目;或1个单个合同里程5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建路基或路面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交通土建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5月6日至 2019 年5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到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2楼201室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 元/套。售后不退。
4.3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潜在投标人邮寄招标文件的请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 28日北京时间9:00,地点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3楼304会议室。请各投标人在2019年5月 28日北京时间8:30时至9:00时内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jttzjt.com/)、《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崇左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100号
联系人:时先生
电话:0771-596011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商铺二楼201室
邮编:530029
招标联系人:陆女士、吴先生
招标联系电话:0771-2115807 2115840
招标联系传真:0771-2115804
2019年5月6日